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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24日 星期一

保得多 不如賠得夠 (轉錄工商時報新聞)

【時報】 2011/06/25 工商時報
案例:
經營汽車修護工廠的張氏夫婦,育有2子1女,
張先生為一家的經濟支柱,且汽車修護的工作也常造成大傷小傷不斷,
張太太對於家庭責任風險感觸相當深,所以投保了很多保險,
每年一家5口保險費支出為289,278元。
原以為保險已經買那麼多了,
一定萬無一失,沒料到理想與實際的落差會那麼大!
張先生53歲,身為自營汽車修護工廠負責人,
難免會交際應酬,前陣子經檢查發現罹患肝癌第二期,
住院治療3天,另需口服標靶治療藥物及其他藥物費用至少要90,000元,
但依現行健保規定,該類患者在使用針劑標靶藥物失效後,
如要嘗試其他口服標靶藥物須自費。
張太太投保的防癌險及終身醫療險派上用場,
但終身醫療險住院日額2,000元及終身防癌住院日額6,000元,
共只理賠24,000元,根本不夠彌補損失。
張太太52歲,因有家族遺傳性高血壓,目前長期服藥控制,
惟其飲食習慣仍為高糖份高油脂。
某天自覺胸悶胸痛到醫院,
經檢查確診為心肌梗塞,住院5天以心導管內視鏡手術裝設7支支架,
該支架需自費每支50,000元,共自費350,000元。
事後向保險公司請領終身醫療險住院日額理賠金2,000元/日,
共10,000元,但是她光是心血管支架就付350,000元,
每年繳了那麼多保費,卻得再付出龐大醫藥費,真是始料未及的事。

《中國信託理財健診》3撇步 買足醫療險

中國信託理財智庫(FPI)許純華〈證券分析師、認證理財規劃顧問(CFP)〉:

人們花錢買保險,
無非是希望在保險事故發生時,
能夠獲得損害填補,
不要造成家庭經濟上的負擔。
但保險產品多樣,到底哪些合適自己?
建議先了解我們究竟要解決什麼樣的問題、或擔心家庭遭受什麼風險或損害(戰略),
才能決定要以何種保險產品(戰術)來移轉家庭風險。
在「有藥可醫,也買了保險,但保險不一定理賠」的情況下,
事前能怎麼做,才能獲得較多保障?
有下列3點建議:

方法一:投保實支實付型醫療險。
住院時所衍生出來的醫療支出,
大致上可分成3類,1是病房費,2是手術費,3是雜支費用
(如:指定醫師費、醫療器材費用、藥品、膳食費等),
有時候雜項也會成為一筆龐大的開銷。
而實支實付能補償雜費支出,發揮救急的功能。
以張太太的案例來看,假使當初投保的是實支實付型醫療險,
則凡是住院所產生的一切醫療費用(如病房費、其他雜費支出等),
都可憑醫療單據正本請領,因此心血管支架就能得到理賠。
必須注意的是,實支實付型醫療險的理賠金,並不是照單全付,
通常保險公司會針對病房費採取日額上限,以及限制單次請領最高額度,
假設投保保額上限為3萬元,則不管住院幾天,請領的理賠金最高限額就是3萬元。

方法二:提高初次罹患癌症保險金。
因為防癌險與醫療險給付條件相同,
必須「先住院,才理賠」,
但目前的「標靶藥物」治療大多是在門診注射或在家服用,
在「不需住院」且條款未載明標靶藥物可理賠的情況下,
保險公司可不予理賠,讓保戶背負沉重的負擔。
不過,「初次罹患癌症保險金」可讓保戶在罹癌初期,
拿到一筆定額的理賠金;或選擇「有初次罹癌,但住院不理賠」的防癌險,
與實支實付醫療險一起搭配,不論住不住院,都能補強自身醫療費的缺口。

方法三:加強重大疾病險。
重大疾病險或特定傷病險則是另一個可行的解決之道,
因為它們是當被保險人發生契約條款的指定項目後,
保險公司即會一次給付一大筆保險理賠金,保戶可用此筆理賠金,
支付高額藥物或醫療費用。

轉錄自 

《中國信託理財健診》3撇步 買足醫療險

善用定期險 小錢也有高保障 (摘錄自Smart雜誌133期)


對於尚未規畫保險的人,
以用最少的保費買高保障的前提之下,
建議規畫順序應該以傷害險、
實支實付醫療險跟定期壽險優先,
這樣年繳保費不到1萬元。
幫許多朋友保單健診後,

發現每年要繳的保費都好幾萬,
但規畫的重點都在增額型或還本型的壽險商品上,
發生風險時,這樣子的規劃毫無幫助,
保障>儲蓄,仔細想想就明白,
當風險發生後,

如果連基本的醫藥費都有問題了,
那該怎麼繼續支付增額型或還本型的壽險的保單!
------------------------------------------------
摘錄自Smart雜誌133期

適合3類族群,年繳保費負擔輕

善用定期險 小錢也有高保障

撰文者:梁夏怡2009-08-28
8月起,壽險與健康險保費應聲調漲,之前沒趕上末班車的民眾,現在要下手買保險變得更加遲疑。事實上,這一波的保費調漲主要是針對長年期保單預定利率下調,短年期的醫療險與壽險幾乎不受影響。因此,對於保障不足或是尚未規畫保單的人,如果能夠善用經濟划算的定期險與團險商品,還是可以規畫出精省保費但保障不縮水的保單。

許多人對於買定期壽險有所顧忌,主要是認為若定期險沒用到,保費等於白繳。事實上,每人每月所繳的健保費,若沒生病也一樣是有去無回,但是在家庭責任最重的中壯年期間,最需要的就是這種小金額就能解決大問題的保險商品。

30~60歲的人 可多利用定期壽險
華玲保險經紀人執行副總蔡銘賢舉例說,30歲的林先生若買20年期保額100萬元的終身壽險,1年大約要付出2萬8,000元左右;20年期的定期壽險卻只要3,300元,2萬8,000元甚至可以買到將近900萬的定期壽險!

若從以下3面向思考,他更鼓勵30至60歲的人多利用定期壽險來提高保障。

1.林先生若不幸於45歲身故,在家庭責任尚未完成之際,家人拿到100萬元(終身壽險)跟近900萬元(定期壽險)的保險金,意義與功用差別很大!

2.林先生若於70歲往生,其子女皆已成家獨立,家庭責任已了,此時家人拿到100萬元(終身壽險)保險金或是0元(定期壽險已到期歸零),則作用差別不大。

3.定期壽險到期前,有些保險公司有保證續保的功能,要轉成定期或終身壽險可不用健康告知,讓保障繼續延續下去,林先生的家人最終一樣可以拿到這筆錢。

巧妙搭配,滿足不同需求 3方案最精省
方案1》沒有保險的人
1萬元涵蓋基本的意外險、定期壽險與醫療險

針對尚未規畫保險的人,在以低保費買高保障的前提之下,蔡銘賢建議其保障規畫順序應該以意外險、定期壽險及實支實付醫療險做為基本配備,而且保費相加起來1萬元有找。

以30歲男性來說,100萬元的意外險保障,1年保費只要1,000多元就可以解決,且不分年紀只按職業等級來計算保費,甚至產險公司的傷害險1至4類職業等級都是同一費率,不會造成繳費負擔。另外,30歲男性購買10年期100萬元定期壽險,約年繳2,800元,女性更只要1,500元左右,保費並不貴,而且無論疾病或意外造成的身故或殘廢都有理賠,可讓保障更完整。

若預算不是很多,醫療險建議以1年期實支實付優先購買,以彌補健保給付以外的醫療支出,因為很可能生病住院的天數不多,但是其他需要自費的醫療花費卻很高。以富邦人壽的商品為例,30歲男性1年保費不到3,000元,就有住院8萬8,000元,手術27萬5,000元的保障,只要在限額內都可以實報實銷,還可依實際需求選擇以實支實付或是日額給付。
方案2》保障不足的人
撿便宜附約,但須留意權限

很多人每年繳了好幾萬元的保費,但保險規畫偏重在儲蓄還本類型的商品上,自己或家人的壽險、醫療保障卻極低。針對保障不足的人,建議先以定期險把保額拉高,或多利用團險優惠,幫自己或眷屬加保意外或醫療險。

目前很多定期壽險都是以主約出單,因此都可以在主約之下附加如1年1約的醫療險、傷害險、重大疾病險和特定傷病等附約,就能以最經濟的方式增加保障。但是提醒消費者,附約效期是跟著主約的年期,當主約到期則附約也就失效,例如:當60歲定期壽險到期時,通常已完成階段性的家庭責任,屆時壽險保障可有可無,但是醫療保障卻仍有需求,希望繼續保留,然而以當時的年紀與健康狀況,很可能買不到醫療險了。所以蔡銘賢建議還是以最低額度的終身壽險為主約,搭配實支實付的1年期醫療險附約,這樣最高可保證續保至75歲左右。

另外,無論定期險或團險,眷屬都可自費加保附約,但是當與配偶離婚時、主被保險人消失時、子女年紀達23歲時,附約也會自動消失,所以建議還是分開投保比較好,因為全家共用1個壽險主約,雖然可減少終身壽險主約10萬元保額的保費支出,但附約權益卻因此受限較多。

方案3》房貸族定期壽險可補足缺口
定期壽險有10、15、20、30年等投保年期,選擇時最好是以完成家庭責任所需要的時間來判斷,像是房貸族針對支付貸款期間的風險缺口,就很適合以定期壽險來補足。

胡素芬說明,房貸族常向銀行購買的房貸壽險商品有兩種,其中「平準型」商品就是以定期壽險出單,同一保額到底,例如20年都維持300萬元的保障額度。而「遞減型」商品的保額與保費,則會隨著房貸餘額逐年減少而下降,保費亦較平準型便宜。以30歲男性購買300萬元的房貸壽險為例,假設貸款年限20年,貸款利率2.5%,則平準型平均每年攤付保費約1萬1,500元,遞減型則約6,500元。
不過,依據銀行業者統計,國人平均攤還房貸年限約7年,也就是7年內可還清貸款。所以如果有提早還清房貸打算的人,也可以直接購買10年期的定期壽險。以30歲男性投保10年期300萬元的定期壽險附約來說,年繳保費只需要7,000元。相較於銀行銷售的房貸壽險繳費年限固定,且保險金受益人又是銀行,自行投保定期壽險較能彈性自主。

*定期轉終身,保費不白繳
華玲保險經紀人執行副總蔡銘賢提醒,購買定期壽險,一定要留意是否有「滿期前保證可換約權」的保單條款。這個類似保證續保的條款,允許保戶在定期壽險到期前,可以將定期壽險轉換成終身壽險。

定期壽險最大作用在於保障家庭責任最重的一段期間,等到50、60歲時,基本上已不需要太高的壽險保障,但是在定期險到期前,若發現自己體況不佳或罹患重大疾病,一般保險公司都不願意承保,只有原來的公司保證會承接。

不過,定期險要轉換成終身險,須按當時年齡與費率計算保費,並補足保單價值準備金,例如50歲時要轉換成終身險,就要按當時年齡購買,一樣繳費20年,實際上等於重新買一張終身險,但是對已經無法買保險的人來說,還是划得來。

目前大約有10家左右的壽險公司有可轉換險種的保證條款,其中國泰、全球、台銀、國華等公司的保證續保條件,不但可以定期壽險轉終身壽險,也可以定期壽險續定期壽險。

*定期壽險投保3訣竅

1.附約便宜,主約可緩繳保費

各家保險公司的定期壽險保費可能相差5%至至10%不等,附約又比主約便宜約10%左右。大部分壽險公司的定期險主約只要10萬元保額就可以出單,中國人壽甚至只要1萬元,主約的好處是,萬一保戶中途繳不出保費,壽險主約裡面因為有保單價值可以抵繳保費,保單不至於立即停效。
2.不抽菸,保費可便宜3成

部分定期壽險商品依照保戶健康等級,另有保費優惠,例如國泰、南山人壽的優體保單,針對健康的非吸菸體,保費可再便宜1至3成。,保費可再便宜1至3成。保費可再便宜1至3成。

3.豁免保費不一定划算

萬一發生殘廢的情況,「豁免保費」所能發揮的最大功效,就是讓你往後幾年不用再繳保費,不過這項權益通常必須額外付費。蔡銘賢認為,與其花錢買豁免保費,不如用這筆錢買意外險,殘廢還有理賠,再用理賠金去抵繳定期壽險保費都划算。

舉例來說,投保100萬元意外險只要1,000多元,若發生2級殘廢可理賠90%,用90萬元的理賠金來繳定期壽險的剩餘保費,絕對綽綽有餘。

2014年3月22日 星期六

六大保障


到底保險有哪些?
保險是在保什麼?
每個業務員講的都不一樣?
這應該是很多人的疑惑。

這六大保障分為:

「壽險」、「傷害險」、「醫療險」、
「防癌險」、「重大疾病險」、「失能險」,
以下我就將這六大保障做一個大略的說明:

一、壽險
目的是為了是準備我們的喪葬費用外,
最重要的是解決我們的家庭責任,
什麼樣的家庭責任呢?
主要分做二種,
已婚的
未婚的
     
如果沒有房貸等負債以及未成年子女,
那就沒什麼大問題,
如果是有其中一項符合的,
那麼在房貸還沒有繳完,
或是子女還沒有成年人就走了,
那麼壽險,就是來解決人走掉後的房貸,
、負債或是子女的教育費用等,
尤其身為家庭經濟支柱,最為重要。


二、傷害險
傷害險大家都會說成意外險,
它的功能是發生意外時會有理賠金來承擔各種花費,
這是大多是人對意外險的印象,
但其實保險法對傷害險的定義相當嚴格,

保險法第131條:
「傷害保險人於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及其所致殘廢或死亡時,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
前項意外傷害,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所致者。」

意思就是,當意外事故發生時,
必需符合「非疾病引起的、突發的、外來的」,

傷害險的費率是依照險工公司的職業等級區分,
簡單來說內勤是第一類、外勤是第二類,一直到第六類,
請參考

那傷害險需不需買呢?
其實是一定要買的,只是依照自己的狀況,
像上面壽險的方式評估額度。
     

三、醫療險
醫療險各家保險公司的商品理賠項目都有些許的差異,
醫療險分為二類,
a.日額給付
b.實支實付
       

日額給付有分做定期型及終身型,
(近期我會再發一篇定期型及終身型的選擇)
內容大至上有「住院日額給付」、「住院手術給付」,
「住院日額給付」主要是可以彌補我們因為住院的薪資補償,或是做為住院時請看護的費用;

實支實付都是定期型的,

也就是有繳費才會有保障,
我認為商業保險中最重要的就是實支實付醫療險了,
縱使國人已有全民健保,
但並不是所有的藥物、手術及材料都有給付,
還是有部份需要自費,
而當選擇自費項目時,
所需的費用可能一次會到上萬,甚至數十萬以上。
(我會發一篇該怎麼選實支實付)

四、防癌險
有分一般型防癌險跟一次給付型防癌險,
要注意的是條款,
以下二個不同癌症險條款有哪裡不同

A商品:
第十三條 【癌症住院醫療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附約保險責任開始後的有效期間內,符合第四條約定,經「醫院」診斷確定罹患癌症,並於有效期間內以癌症為直接原因或癌症所引起之併發症,經「醫師」或「醫院」診斷必須接受住院診療時,本公司按「癌症住院醫療保險金日額」乘以實際住院日數(含出、入院當日),給付「癌症住院醫療保險金」。

B商品:
第十三條 癌症住院醫療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附約保險責任開始後的有效期間內,經醫院診斷確定罹患癌症,並於醫院住院接受癌症治療者,本公司按每一投保單位壹仟元乘以約定投保單位數,再乘上實際住院日數(含住院及出院當日),給付「癌症住院醫療保險金」。

這樣有清楚A跟B的差別嘛?

理賠是有併發症的,
如果買了B商品的癌症險,
在治療併發症的時候住院,那麼,
保險公司是可以不理賠的。

五、重大疾病險

這是在罹患重大疾病的時候,
並且符合其保單條款時,
就可以領取理賠金,
我認為它是一筆療養金,
畢竟住了院總會出院吧,
但假設得了重大疾病出院後有辦法馬上工作嘛?
一般來說都會休養一陣子,
那這筆理賠金,
就是拿來負擔這段期間的各種花費。


六、失能險

這項險種的主要功能,
是負責解決工作中斷卻沒有收入的困境,
不管是疾病或意外導致殘廢,請參考,
殘廢程度與保險金給付表

尤其是1-1-3,每個人都會發生,
只是嚴重程度的差別。

像前陣子一位女消防員再處理車禍時,
不幸被一台酒駕車輛追撞,
導致左小腿截肢,就屬於9-1-3,6級殘,
好家在她是因公受傷,可以調內勤職位,
可以繼續工作,沒有收入中斷的問題,
但像我們一般民眾呢?
如果發生這種事情,
我們該怎麼辦?

《按讚…加油!》截肢女消防員 調職返鄉



以上只是簡略的說明各個險種的功能與意義,
接下來我會陸續針對各個險種詳細說明。

2014年3月21日 星期五

一定要買保險嘛!?

每個人都要保險麻?
應該要知道什麼是保險,
保險,其實就是「轉嫁風險」,
那麼什麼是風險呢?
就是也許會發生,也許不會發生的事情,
而這事故可能會或不會導致損失。 

一句十字箴言就道盡了保險的意義,

風險發生時,所造成的損失,可不可以承擔,
不能承擔的時候,保險是對造成的損失做彌補最好的方法。

這是以前我剛踏入這行時,我的主管跟我講的話,

保險每個人都需要嘛?
答案是不一定,如果損失是可以承擔的,
那保險對他而言是可有可無,
但如果不能承擔,那保險勢必就是彌補損失最好的方法!

那到底我們需不需要保險呢?

當發生意外或疾病而導致工作中斷時,
有沒有能力可以負擔在沒有能力工作時所需要的基本開銷?
像必須支付的生活費、醫藥費
(請看護或家人請假來照顧時的工作損失)、
學費、電話費、卡費、水電瓦斯費……等等
有一大筆錢時,當然可以負擔,
但,如果沒有存款呢?誰能付?

下面的網站可以算出需要的保障內容額度,

各位朋友可以以參考一下。

保險公會的保障需求分析


但會有人認為,

「把錢繳給保險公司,不如把錢存下來,
如果沒有發生意外,至少還存了一筆錢」,
這也不能說不對,就像我之前所說的,
如果已經能承擔發生風險的時所造成的損失,
就不需要保險了!
可是風險會等準備好的時後才來嘛!?

需要買保險嗎?我只能說因人而異,

該注意的是不要為了繳保費,
讓生活過不下去,那就有點捨本逐末了,
所以是要將當下的風險做好規劃,
再去做將來所需要的,

要記得「保險是
轉嫁風險的工具」,
市場上的商品百百種,
評估自己的需求後再來找商品或尋求幫助,
但一定要慎選,不管是商品或業務員!

2014年3月20日 星期四

主約?附約?

02阿里山蒸氣火車
  
                   














什麼是保險主約?
為什麼保險有主約附約?
我不能直接買附約的商品嗎?

關於這幾個問題,在我踏入壽險業前,也是一直搞不懂。

之前買的保險,是有認識的朋友在做保險,
很信任他況且我也沒有保險,
所以就請他幫我規劃一份保單,
自己幫自己買了第一份商業保險,
至於什麼主約、附約也沒搞清楚過,
直到我踏入壽險業後,才聽到有人這樣解讀,
我覺得這樣的說明方式比較容易理解!
看圖就知道,我要用火車來解釋了吧,
「把保單看做是一列火車,主約就是火車頭,
附約就是車廂,車廂要動的時候,
是不是一定要有火車頭來拉,
不然就無法行駛了,這就是主附約的關係」

「而不同的車廂,也有專屬的火車頭,
所以即使用同一間保險公司的附約商品,
也不一定能附在它所有的主約商品下。」

「所以把一節節的車廂,

當做是一個個的附約商品,
假設今天已經有二箱的車廂,
而過一陣子,又想增加新的車廂,
那麼,不一定要再買新的火車頭,
可以附加在原本的火車頭底下」

那麼什麼可以當作保單的主約呢?
從六大保障的商品來看,
大部份會用終身壽險來當保單的主約,
或者是終身醫療來當保單的主約,
只是大部份,而不是一定!

很多朋友可能會問為什麼要用終身壽險,

定期壽險不行嗎?
定期壽險不是不行,但要選好,
建議是選擇保證續保的終身壽險做為主約,為什麼?
因為,如果我們選擇的是20年期的定期壽險做主約,
而主約沒辦法續保,那麼也表示說,
在第21年的時候,當主約保單失效,
附在它底下的附約保障,也會一併失效,
不過,也請注意它的續保可以到幾歲這件事情。

也許會問,那到期後,再重新規劃就好了啊,

說的沒錯,但誰能保證,到那個時候,
自己的身體狀況還可不可以買保險呢?
因為保險公司都會要客戶提供健康告知,
如果在之前20年當中就有因為一些身體狀況,
而接受治療的話保險公司會評估風險來做處理
(拒保、加費、除外),
衍生出無法購買的問題,
畢竟保險公司還是要有收益的,
會篩選讓體況較佳的人買。

前陣子我幫親戚做保單檢視的時候,
發現他所有醫療附約都附在一張20年期的定期養老險下,
目前已經是第10年,
也就是說,再10年,
他所有保障都隨這一張主約到期而無效,
至於那時為何這樣規劃?
父母規劃的,那時候如果不是從業人員很少人會去研究!

除了壽險當作主約外,

最常見的就是用終身醫療當主約,
我是比較不建議用終身醫療當主約。
因為如果經濟上有困難,
而繳不出保費時,
可能需要刪除或對一些保障做減額,
而終身醫療主約,
沒辦法像壽險可以做減額繳清,
一旦對終身醫療減額,
之前所繳的終身醫療保費,
就可能會造成部份的損失,
又或是因為該終身醫療並沒有保單價值,
無法因遲繳而墊繳保費,
也有可能使得保單產生失效的狀況,
所以還是以壽險做為保單主約較為適合。
近期內我會發一篇 定期醫療vs終身醫療,
到時大家就會比較明白了!

而其它的商品,如意外險、癌症險或是重大疾病險,
可否也做為主約,並且底下加上附約呢?
這也不一定,就看各家商品的投保規則。

這樣是否夠清楚明白呢?
有問題可以直接MAIL給我
Se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