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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24日 星期一

保得多 不如賠得夠 (轉錄工商時報新聞)

【時報】 2011/06/25 工商時報
案例:
經營汽車修護工廠的張氏夫婦,育有2子1女,
張先生為一家的經濟支柱,且汽車修護的工作也常造成大傷小傷不斷,
張太太對於家庭責任風險感觸相當深,所以投保了很多保險
每年一家5口保險費支出為289,278元
原以為保險已經買那麼多了,
一定萬無一失,沒料到理想與實際的落差會那麼大!
張先生53歲,身為自營汽車修護工廠負責人
難免會交際應酬,前陣子經檢查發現罹患肝癌第二期
住院治療3天,另需口服標靶治療藥物及其他藥物費用至少要90,000元
但依現行健保規定,該類患者在使用針劑標靶藥物失效後,
如要嘗試其他口服標靶藥物須自費
張太太投保的防癌險終身醫療險派上用場,
終身醫療險住院日額2,000元及終身防癌住院日額6,000元
共只理賠24,000元,根本不夠彌補損失。
張太太52歲,因有家族遺傳性高血壓,目前長期服藥控制
惟其飲食習慣仍為高糖份高油脂。
某天自覺胸悶胸痛到醫院,
經檢查確診為心肌梗塞,住院5天以心導管內視鏡手術裝設7支支架
該支架需自費每支50,000元,共自費350,000元
事後向保險公司請領終身醫療險住院日額理賠金2,000元/日
共10,000元,但是她光是心血管支架就付350,000元
每年繳了那麼多保費卻得再付出龐大醫藥費,真是始料未及的事。

《中國信託理財健診》3撇步 買足醫療險

中國信託理財智庫(FPI)許純華〈證券分析師、認證理財規劃顧問(CFP)〉:

人們花錢買保險,
無非是希望在保險事故發生時,
能夠獲得損害填補,
不要造成家庭經濟上的負擔。
但保險產品多樣,到底哪些合適自己?
建議先了解我們究竟要解決什麼樣的問題、或擔心家庭遭受什麼風險或損害(戰略),
才能決定要以何種保險產品(戰術)來移轉家庭風險。
在「有藥可醫,也買了保險,但保險不一定理賠」的情況下,
事前能怎麼做,才能獲得較多保障?
有下列3點建議:

方法一:投保實支實付型醫療險
住院時所衍生出來的醫療支出,
大致上可分成3類,1是病房費,2是手術費,3是雜支費用
如:指定醫師費、醫療器材費用、藥品、膳食費等),
有時候雜項也會成為一筆龐大的開銷。
而實支實付能補償雜費支出,發揮救急的功能
以張太太的案例來看,假使當初投保的是實支實付型醫療險,
則凡是住院所產生的一切醫療費用(如病房費、其他雜費支出等),
都可憑醫療單據正本請領,因此心血管支架就能得到理賠
必須注意的是,實支實付型醫療險的理賠金,並不是照單全付
通常保險公司會針對病房費採取日額上限,以及限制單次請領最高額度
假設投保保額上限為3萬元,則不管住院幾天,請領的理賠金最高限額就是3萬元

方法二:提高初次罹患癌症保險金
因為防癌險與醫療險給付條件相同,
必須「先住院,才理賠」
但目前的「標靶藥物」治療大多是在門診注射或在家服用,
在「不需住院」且條款未載明標靶藥物可理賠的情況下,
保險公司可不予理賠,讓保戶背負沉重的負擔。
不過,「初次罹患癌症保險金」可讓保戶在罹癌初期,
拿到一筆定額的理賠金;或選擇「有初次罹癌,但住院不理賠」的防癌險,
與實支實付醫療險一起搭配,不論住不住院,都能補強自身醫療費的缺口

方法三:加強重大疾病險
重大疾病險或特定傷病險則是另一個可行的解決之道,
因為它們是當被保險人發生契約條款的指定項目後,
保險公司即會一次給付一大筆保險理賠金,保戶可用此筆理賠金,
支付高額藥物或醫療費用。

轉錄自 

《中國信託理財健診》3撇步 買足醫療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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