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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15日 星期二

今起酒駕 隔年強制車險加收2100元

今起酒駕 隔年強制車險加收2100元
2014/03/01
【聯合報╱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今天起,只要有酒後駕車被警方取締的違規紀錄,
隔年強制車險保費就要加收2100元,
且不限車數及加費金額上限
金管會保險局表示,有酒駕紀錄的車主,
強制車險保費將加費,自今天起實施,
個人車及法人車(例如客運)一體適用,但不納入機車。

險局指出,酒駕加費將不限車數及加費金額。
舉例來說,小明今年3月1日後,被警方取締酒駕4次,
明年(104年)強制車險保費,會被加費8400 元;
小明若明年沒有任何酒駕紀錄,
後年(104年)的強制車險保費,不會被加費。
小明名下若有3台車,只要有酒駕紀錄,
每1台車在重新投保時,都會被加收 2100元。

保險局表示,每年產險公司承保強制車險時,
將查詢被保險人前1年是否有酒駕違規紀錄,
做為保費是否加費依據。

根據內政部警政署統計,98年至100年,
台灣因酒後駕車所致傷亡人數,
每年都高達1.4萬人、每年平均死亡人數為418人;
遏阻酒駕肇事,已成全民共識。

各型車輛強制車險每年保費約須1700元,
酒駕加費1次,就要收2100 元,是對車主的懲罰性加費措施。

保險局表示,車主依法須投保強制車險,
若不對有酒駕紀錄的車主加費,等於讓沒有酒駕紀錄的車主承受因酒駕肇事理賠所提升的額外保費負擔,
不符合社會公平正義。
保險局說,產險公司理賠因酒駕所造成的傷亡金額後,
會對肇事者追償,
不足的金額將改由有酒駕紀錄的被保險人負擔,
可讓強制車險費率更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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